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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ld Relationship25.11.2019

牽手親吻 ≠ 男女朋友 ? 當代男女的愛情規則

隨著時代轉變,男女對於愛情的定義也有所不同。以前的拍拖公式,是先表白,後牽手,再親吻;但現在,可能做了以上的事,雙方也未必是情侶關係。

V小姐,在聚會認識了一位有好感的男生,男生後來也有約她單獨外出。如女生所願,約會了數次,男生就主動牽手親吻。但V小姐卻懊惱地說:「他沒跟我說我是他的女朋友,我們還不是正式的男女朋友。」

那麼,到底現今世代的男女,怎樣才算是決定關係呢?

1.「要明確提問:你可以當我男/女朋友嗎?」— Shawn, Male

我認為直接表白還是有需要的,是最簡單確定對方心意的辦法,最重要的是肯定自己不是在替娘娘當兵。

這是最傳統的一種概念,清楚明白地把問題提出,然後得到肯定的答案。不用猜想,也不怕有誤會。

 

2.「牽手,他/她沒有推開你的話,就代表成功了。」— Mavis, Female

我總覺得說出口很尷尬,牽手就比較舒服。如果你牽他的手,他立刻就鬆開了,就明顯地知道,不成功,也就無須再問。

親密的身體接觸是確認關係的另一種方法,口裡不說,但身體最誠實。倘若他/她抗拒跟你有身體接觸,基本上就可以確定對方對你好感有限。
 

3.「即使發生了性行為,也不一定是情侶關係。」— Kenny, Male

現在很多年輕人都比較開放,也不太著重身份的肯定。大家一起玩,開心就好。我雖然單身,但也有幾位有親密接觸的女性朋友。

做不了情侶,也可以有其他類型的關係,如SP﹙Sex Partner﹚、FWB﹙Friend with benefit﹚等等。雙方有了親密行為,並不代表是情侶關係,只要早有共識,各取所需。

4.「曖昧已經代表想跟我發展,但如果同時跟幾個人搞曖昧,而不確定關係都是渣男。」— Minnie, Female

能令人產生好感的人可能有很多,但我覺得曖昧的對象只可以有一個,因為對方應該是你認真想發展的人。試想想,口中說著很想念你、很想見你,但同時跟其他人說同樣的話,一點都不真心。

不少人都有幾個曖昧對象,想要慢慢了解再作選擇。其實這是一個借口,實際上就是漁翁撤網,看誰願者上釣。
 

 

5.「我是她心中最與眾不同的一個。」— Hugo, Male

就好像當有新電影上映了、有新餐廳開業的時候,她會第一個想到我。只有成為她心中最特別、最與眾不同的一個,才算是她的唯一。

甚麼異性閨蜜、曖昧對象、契哥契妹可以有很多,總有不同的身份包裝著這些「友達以上,戀人未滿」的關係。但當你是與別不同的,只有你能感受得到。

6.「見家長、見朋友。」— Wayne, Female

如果他要騙你,隨時都可以騙,但我猜他並不會去騙他的家人或朋友,所以以女朋友的身份進入他的圈子,就能確定了。

獲得他人的認同,的確能代表這是一段認真而負責任的戀情,也可以因為各方面的肯定而獲得安心。

以上觀點因人而異,沒分對錯。兩個人在一起,最重要的是可以互相尊重對方的價值觀由其重要,兩人想法不同,無法磨合,則難以走下去。在一段關係中,倘若真的弄不清你在對方心中的位置,直接地提問吧,免得獨自一人在猜度,而兩個人的心卻早已漸行漸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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